天然水域“电鱼”“网鱼”……这14人遭起!
为扎实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磐石2号”暨“六联清查行动”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让平安与你相伴
01
饮用水源地捕鱼 六人被抓现行
近日,大竹县城饮用水源地龙潭水库边,几名男子正在用渔网捕鱼,巡查的管理人员发现该情况后,立即向大竹县公安局竹阳东南区派出所报警。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案发地,现场抓获捕鱼者李某林、夏某兵、刘某平、彭某、李某明、蒋某仲6人,查获作案车辆1辆、渔网7副、头灯1个,查获白鲢鱼、花鲢鱼等鱼类共计29.85千克。
目前,被捕捞的渔获已由水库管理人员放生,李某林等6名违法行为人因涉嫌盗窃违法行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02
三男子河中电鱼 恰遇民警巡逻被抓
近日,开江县公安局甘棠派出所在石笋子村白岩河开展日常巡逻中,抓获3名非法电鱼的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秦某、马某某、秦某某三人结伴在乡下农田中用电击方式电黄鳝,但收获甚微,后转至河边电鱼。三人在实施电鱼过程中,恰遇民警巡逻,被当场抓获。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3
用禁用渔具实施非法捕捞,抓!
近日,渠县公安局临巴派出所接举报称,在渠县临巴镇文明街小溪口有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并查获两根海竿。
经鉴定,王某使用的捕鱼工具系禁用渔具。目前,王某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止捕捞工具捕捞,已被渠县公安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04
使用蓄电池电鱼 四人被当场抓获
近日,大竹县清水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叶某茂、杨某、唐某文、刘某攀4人在大竹县清水镇一条自然流域河里通过电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清点,桶中鲫鱼18条、繁殖鱼33条,白参鱼178条,共计229条。
经讯问,四人对自己在禁渔期和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蜀黍提醒
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达州警方将继续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蜀黍在此提醒市民朋友,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报警。
END
来源:大竹公安、渠县公安、开江公安
审 核:孙粟、吴军
责 编:马宗尧
编 辑:冯琬淋
投稿邮箱:dzgax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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